矮額!就這樣「推」...很快的!
短短眨眼間,你已經失去了一切,即將面臨末日,你會想念你的誰?
故事敘述一名漫畫家柯雷,終於和出版社簽下了合約,總算有機會可以幫老婆和小孩買一件昂貴的小禮物。
但好景不長,未來的人生才剛要開始,卻因為末日的到來因而終結了一切。
這本「手機」,也就是故事的主題,一切的萬惡根源就是從手機開始。依然的,史蒂芬金最厲害的不是把故事說的多麼美,多麼天花亂墜。
而是用最簡單的元素,去述說他想要闡述的故事。柯雷一心想要找到自己的妻兒,但路途上看到許多恐懼與慘忍,卻也讓他擔憂,也許他在也沒有機會遇到他的家人了。
故事並沒有像是奇幻冒險那樣有趣,但卻令人省思,我喜歡故事中陌生人與陌生人相遇的時候,該要如何幫助彼此存活下去,是否要信任彼此,等等...諸如此類。
尤其當你發現,另一個世界的人似乎比人類更有團結情感的時候,才會感到慚愧。雖然那些怪物總看起來傻裡傻氣的,但他們知道什麼是自己人,什麼是夥伴。
只有自己為是的人類才會鄙視他人、看不起別人、甚至嘲笑別人。結果呢?以為可以得到什麼,卻什麼也得不到,該說,自作自受嗎?
每次看史蒂芬金的書,每次故事中幾乎都會有人死掉,每當主角身邊的人準備去領便當的時候,我常常都會落淚,淚水的成份大多是因為他寫出了人生無奈的那股感受,為人生中那無形的規律感到難過。
或是角色面臨生死關頭,最後得以倖存,他殺害了那名本是要殺他的敵人,看著敵人死亡時,開心的成分並不是最多。
而是讓原本脆弱不堪的心得以堅強,對於生命有更深的感受,那股「我拼了命都一定要好好活下去的」感受。
如果要說誰是最努力活在世界上的,就是「葛奴乙」>>【好書不看嗎?】香水-徐四金
雖然他是一個殺人魔,雖然最後他也是自殺了。
但當他還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時候,即使苟且偷生,他也是很努力堅持活下去!
人會感到不滿足、不快樂、不幸福,是因為他不知道什麼叫做痛苦。
沒有感受過那種吃不飽穿不暖,或是沒有體會過「看不到未來在哪裡」的生活。
人該感到知足,至少,你還活著。
所以我覺得,閱讀別人的故事在於,從悲劇中感覺到自己的幸福。
看了別人的人生是如此的痛苦與殘酷,才會發現其實自己沒什麼好抱怨的!
史蒂芬金的作品往往都是悲劇居多,但我非常的喜歡,因為有句話說「不見棺材不掉淚」
沒有痛苦就沒有成長,只會埋怨,幼稚的看待所有事情。
不懂得思考,只會批評,這樣子的人,真的很浪費當一個人。
學習找出自己生命的價值,學習思考,珍惜身邊的一切,不要做一個享受浮華世界的人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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