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敲打1  

關於「敲打」:

這故事是緊接在「洋娃娃」之後的作品,因為洋娃娃讓我體會到連貫性作品的樂趣。

當初就想像成是在看國外影集,一集一集不同的故事,但主軸卻是一樣的。

有次在洗澡的時候,我腦海裡突然看到一個地下室,順著樓梯走下去,豔陽的餘暉從氣窗透進來。

塵埃緩慢的飄在空氣中,牆角坐了一個年輕人的屍體,一個全裸的小男孩被人掐死。

而我居然會知道他是同性戀,這可真是神奇到不行的一個畫面呀!

這故事就誕生了...以一種很懸的方式出現,也是第一次嘗試這種原先就打算寫五章節的作品。

現在回頭看,那時候還真想是簡單的敘述性寫法,很簡單,看完就好。

去年還真是喜歡用第一人稱寫故事==


=======故事開始


第一章

 

 

2011二月     貓頭鷹

 

1.

 

這恥辱讓我不舒服,當回過神的時候,我的雙手發燙紅腫,小旋就是被我活活掐死的,他一絲不掛的躺在床上,散發著微微餘溫。

 

我想再過不久,這年輕肉體的肌肉也會慢慢僵硬,失溫,紅色的皮膚會變成藍紫色,他脖子上的掐痕深深陷入肉裡。

 

其實我根本沒想到我會失手殺了他,難道他不知道我最在乎的就是別人批評我的年紀嗎?真搞不懂這些年輕人,年紀大又怎樣,好歹我也算是個長輩,吃的鹽還比你吃的米多。

 

小旋你不能怪我,如果你講話不要這麼自以為是的話,也許現在的你,還會被我好好呵護著、疼愛著。

 

你的皮夾裡只有兩千塊,媽的!這樣你還敢出來玩,害我白白浪費這些時間,為了就是你這兩千塊?

 

我輕撫著他的胴體,二十幾歲的肉體,散發著青春洋溢的味道,只是這味道,也將會因死亡而逐漸消失,這時我深深聞著他下體殘餘的味道。

 

我感覺到我的下面有股熱流,好脹好脹,奇怪,在床上跟他纏綿時,都還沒有那麼興奮,現在的我好想再享受一次高潮,最後一次跟小旋做愛,瀕臨死亡的費洛蒙,怎麼那麼吸引人。

 

靜謐的夜晚,海浪規律拍打在沙灘上,石子發出沙沙的摩擦聲。夜空中星棋雲佈,半月型的月亮高掛在天邊,不時被調皮的雲朵遮蔽。

 

岸上有一座藏匿在樹林中的房子,大門深鎖,後院傳來悶悶的聲音。

 

一張逐漸黯淡的臉龐上蓋上一層又一層的泥土,混濁的瞳孔失去了光彩,乾裂的嘴唇上佈滿逐漸凝固血塊。我手持生鏽的圓鍬,將身旁的泥土規律的填進放屍體的窟㝫裡。

 

一個年輕的生命結束在看似平靜的夜晚中,他是我這些年來,第一個殺害的年輕人,該怎麼敘述這充滿仇恨的過去,應該從我出櫃的時候說起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2.

 

三十三歲時發現自己是同性戀,於是我開始接觸圈內的事物,懵懵懂懂的我,在男同志交友裡認識了一些朋友,就屬我年紀最大。

 

曾經單純的以為,兩個同性戀遇在一起,就會蹦出火花,但實際上發現,原來還是會有喜好跟感覺的差別。就如同異性戀一樣,男性不可能會被所有類型的女性吸引,總有自己的喜好。

 

例如高矮胖瘦、膚色、身材、氣質等等諸如此類。同志圈也是一樣,不可能看到男生就喜歡,而是要符合自己的喜好才會有那種小鹿亂撞的感覺,所以很多異性戀男生總會說「既然你是同性戀,那你就會喜歡我,對吧?」這真的讓我很無言。

 

每當夜深人靜,就是我們同志蠢蠢欲動的時候,我都會跟朋友們一起前往當紅的Gay Pub,跳舞、喝酒、交朋友。其實就跟異性戀去Pub的意思一樣,沒有太大的差別。

 

我自己從來沒有主動去認識新朋友,也不知道自己喜歡的類型是什麼?朋友們總會為我推薦些他們認為適合我的伴侶。

 

他們第一次介紹給我的伴侶是三十二歲,小我一歲。但,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不了解同志圈的氛圍是要怎麼去經營,又或者我可能不是同性戀?疑慮像是漩渦,不斷擾亂我的感覺。也許是因為在內心深處的我,依舊不願意去承認自己是同性戀吧!

 

直到了我三十五歲那年,我認識了一個人,他叫敏輝,但他卻是我初戀情傷的罪魁禍首。

 

某個跨年夜,我跟大家一起去跨年,結束後,他們要去續攤,但我顯得意興闌珊,大家問我怎麼了,我只說身體不舒服,可能有點小感冒,我還刻意將羽絨衣的領口拉到下巴處。其實我根本沒有生病,是因為他們都攜伴而行,有種羨煞旁人的感覺,單身的我看在眼裡真的很不是滋味。

 

於是,我在跨年晚會的拱型大門與他們道別後,便獨自踏上孤寂的小路。那天夜晚只有六度,寒冷的風刺痛我的雙頰,手腕上的電子錶泛著螢光綠,時間是「01:23」。這天夜晚將會很漫長,而我壓根不想那麼早回去休息,自己回去面對冰冷的房間,搞得自己像是獨居老人,太可悲了,所以我決定獨自前往GayPub,不醉不歸。

 

Gay Pub藏匿在野薑市鬧區裡一個不起眼的地下室,那條巷子裡有四間同志酒吧,巷口陰暗無街燈,僅有閃爍著霓虹燈格外顯眼。這條同志巷對行經的路人來說,像是禁地,只感到唯恐不及,他們只會匆匆走過,深怕會感染到什麼奇怪的疾病。

 

落魄的我獨自走進禁地,地面上有許多菸屁股殘骸,右側有一名中年男子倚靠在牆上,兩手插在胸前,灰白的頭髮,臉上盡是滄桑。

 

我經過他面前時,我瞟向他一眼,發現他正虎視眈眈的看的我,眼中充滿情慾的邪念,我趕緊踏上酒吧的階梯,消失在被人們所唾棄的世界裡。

 

3.

 

酒吧人潮擁擠,新年祝賀的歡呼聲此起彼落,隨處可見性感熱舞的人群、有些人坐在吧台旁的椅子上擁吻,職業舞男穿著緊身內褲站在伸展台上搔首弄姿,台下的觀眾仰著頭,桌上放著酒杯,看得目不轉睛。

 

我走到吧台的旁的角落,酒保扭著身體晃了過來。

 

「嗨!帥哥!一個人嗎?今天要喝什麼?」他隨著音樂擺動著身子,弓著腰部宛若妙齡女子站在我前面。

 

「威士忌。」我不屑的回應。

 

「要我陪你喝一杯嗎?」他諂媚的將兩手靠在桌上,撐著他的下巴,他的身上飄著專櫃的香水味,雙唇抹上油亮的唇蜜。

 

我狠狠瞪著他的雙眼,臉上的表情像是在說「快滾」。

 

「好吧!我想今天大哥哥的心情不是很好囉!」說完他便扭著臀部走回吧台。

 

有時候我不懂,男同性戀不就是喜歡男生嗎?那為什麼總有些人要把自己打扮的那麼像女孩子,這真的有點本末倒置。

 

我低著頭,看著酒杯裡呈現金屬色光澤的威士忌,心中百般無奈,總覺得自己可能是不屬於這個世界的人,是否無法找到一個讓自己心動的人。又或者我應該要順著那些人所謂的「正常」,找個女人,步入禮堂,結婚算了。唉~

 

「你好!帥哥!一個人嗎?」

 

那個吧台小妹子又回來了,我厭惡的說。

 

「你又來幹嗎?」我看著吧台,但他並沒有站在我的前面,他站在另一頭的吧台,依舊花枝招展的扒在其他人身上。

 

我轉向右邊,看到一個充滿陽光氣息的少年微笑看著我,濃眉大眼,睫毛卷翹,五官立體有型,右邊臉頰有一個小酒窩,一口潔白整齊的牙齒。手上拿瓶罐裝啤酒,看起來就是個小孩子想要裝大人會喝的酒。

 

我頓時感到小鹿亂撞,這是我從來不曾有過這種感覺。

 

「你…你…好」我居然口吃了。

 

「一個人嗎?」少年直接坐在我旁邊的旋轉椅上。

 

室內的音樂震耳欲聾,我聽不見他說什麼,於是我擺出,「什麼」兩字的嘴型,蹙眉望著他,而他突然靠近我,嘴巴貼在我的耳朵旁,他身體暖暖的,我被那種看不見的費洛蒙吸引,我好想抱他,好想跟他有更進一步的認識,沒想到我的下體居然有蠢蠢欲動的感覺。

 

4.

 

我們離開煩囂喧鬧的酒吧,走到附近的公園散步,敏輝十九歲,是個大學生,當我知道他的年紀居然這麼輕的時候,還真有點嚇到腿軟,跟我差了十六歲,這距離真的是有點嚇人。

 

那時候我們在公園裡並沒有進一步的行為發生,我們只是很單純的坐在木製板凳上聊天,他家境清寒,家中尚有弟弟,他沒有父親,所以他總說他有戀父情結,跟年長的人在一起,會讓他很有安全感。

 

他說我是他第一個主動想要交往的人,而這也是我第一次感覺到,自己真的喜歡男生,原來我是喜歡年輕人這型的,怪不得之前跟同年紀的人相處在一起,會沒有任何感覺,於是我們在這種機緣下便開始近一步的交往。

 

從正常人的角度來說,他就像是女性的角色,身為男性角色的我,當然要有保護他,能夠讓他依靠的肩膀,所以每次外出開銷都是我在負擔。

 

但,敏輝他就像大多數年輕人般,崇尚名牌的虛榮感,喜歡LV、GUGGI之類的名牌,鞋子、衣服,只要是時下最流行的產品,他都一定要在第一手購入。

 

這些昂貴的費用當然就落到我這裡,本來還算有些積蓄的我,突然在短短的幾個月,幾乎就快見底了,而我也總會提醒他,告訴他不要花錢花的那麼兇,要為我們未來的生活著想。畢竟兩個人在一起,就是要彼此互相去承擔生活的一切,但他總是對我說。

 

「如果你沒有能力照顧我的話,那就乾脆不要在一起呀!」

 

我是真的很愛他,畢竟他是我出櫃後第一個愛上的人。在經過幾次不愉快後,我發現,我打電話給他,他都不怎麼愛接,講話也心不在焉甚至也不怎麼打電話給我。

 

我不可能跑去他家找他,我們兩人的關係不能公開,他也不可能讓他家人知道,所以我總會躲在他家巷口外等他回來,想碰碰運氣看會不會遇到他,能夠跟他說上幾句話,但之後都選擇作罷,一個人落寞的回家。

 

我想一定是因為我對他太吝嗇,他才不理我,我不斷的自責,早知道就不要對他說那些話,什麼不要崇尚名牌,或是不要學朋友跟流行,追求一些虛華的事物。畢竟他還年輕,有本錢就是該想享受呀,不然等到年紀大了,哪還有機會能夠享受。

 

某次在心情極度惡劣的情況下被朋友找出來,說要帶我去Gay Pub散散心,看能不能放鬆心情,不要那麼鬱鬱寡歡。

 

朋友們飲酒把歡,我一個人喝著悶酒,看個他們成雙成對,臉上洋溢著幸福,真讓我悵悵不快,突然間我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從我前面晃過去,剎那間我以為我看錯,但,事實就擺在眼前。

 

有個比我年輕的男子將手放在敏輝的腰部,兩人樂不可支,好像說了什麼很好像的笑話,笑得合不攏嘴。突然間我怒吼的聲音驚動了我的朋友,他們瞠目結舌看著我,只見我憤怒的推開他們,往前衝去。

 

「你們看!那是敏輝!」朋友中有人指著我前進的方向說。

 

「我的天呀!」驚呼聲詞起比落。

 

「敏輝!敏輝!」我憤怒的叫著他的名字。

 

敏輝跟男子停住腳步,兩人轉過來看著我。他那雙眼睛變得如此陌生,現在眼前的他已經不像是第一次來跟我搭訕時那樣的單純,他變了,好像有個人殺了他的靈魂,侵佔了他的軀殼。

 

「這老頭是誰呀?」男子看著我問敏輝。

 

「拜託!這人年紀那麼大,我怎麼可能會認識?他好歹也快四十歲了!」

 

他的話像把利刃刺穿了我的心,我聽到那滴答滴答鮮血滲出來的聲音,我的心糾結在一起,眼眶像著了火似的,冒出滾燙的淚水。我止不住嘴角的顫抖,我逕自離開酒吧,朝門口跑了出去,耳邊似乎傳來他們兩人恥笑我的聲音。

 

癡心一片的我還以為我自己找到了真愛,自以為愛情就是這麼容易得到,痛徹心扉的我在公園裡泣不成聲,徐徐的晚風輕撫著我炙熱的臉龐,孤獨的月亮陪伴著我渡過這悲痛的夜晚。

 

之後,我便開始隱瞞我自己的年紀,因為我的年紀就是我的痛,那種被人鄙視、被人愚弄的心,這是我一輩子的恨,我痛定思痛一定要把那些死小孩整回來,讓他們知道,年輕並不是什麼多偉大的力量,能夠將人玩弄在掌心的那種才是最厲害的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5.

 

將近十年我玩弄了不少年輕人,你知道網路交友的可怕嗎?在這浩瀚的網路裡,隱藏著多少事情,似乎沒有人能夠抽絲剝繭其中暗藏的玄機。鍵盤上的敲打,抒發出的情緒,一字一字流入網路上,這虛假的情感,讓多少人神魂顛倒。

 

有多少人為愛癡狂,有多少人情所困,有多少人在瀕臨死亡的時刻,卻依然執迷不悟的往前走,還以為自己一直朝著希望的亮點前去。

 

之前,我在聊天室認識了小旋,一個二十幾歲的傻大學生,不過他也真好騙,我隨隨便便哄個幾句話,裝可憐,就讓他花了不少錢,能夠白吃白喝的感覺真好,只是現在的他,早就安穩的睡在我後院裡,成為花園的肥料,其實我一點也不後悔殺了他,因為他,我才又挖掘出,原來自己是對瀕臨死亡的肉體是那麼憧憬。

 

而聊天室後來因為色情廣告的氾濫,消失在網路上。不過,現在又冒出這所謂的部落格。部落格比聊天室更優勢,不只是單單可以認識人與人聊天,這就像是公開的私人日記本,更可以透過部落格的網誌更了解這次我要下手的對象是什麼樣的人 。

 

年輕男孩的照片游移在我的眼前,雖然很期待下一個對象,但是下面還是沒有什麼感覺,打從跟小旋的屍體做過愛後,我覺得我的胃口好像又更大了。

 

昨天晚上我下班後,看到一隻大概六個月大的流浪狗,躲在草叢旁,四下無人,只有天空上的月亮觀望著我和小狗。我蹲下並拿出中午吃剩的麵包將小狗吸引過來,牠用水汪汪無辜的大眼看著我,搖著尾巴並低頭吃著麵包,我順勢捧起一顆頗重的石頭,用力的砸在牠頭上。

 

牠驚叫一聲後,只見鮮血四濺,我雙眼發紅,雙手濺滿了這畜生的血,黏稠的腦漿沾在我的手指尖,噁心,超噁心,這畜生的頭部已經無法分辨出來,被砸碎的頭骨、腦漿、頭腦像豆腐般攪在一起,我只覺得作噁,原來不是任何生物的死亡都可以讓我有情慾。我想我一定要再找一個人試試看,一定要再找回那種感覺,那種情慾的高漲的快感。

 

 

 

6.

 

我的食指轉動滑鼠的轉輪,網頁隨著我的速度往上奔馳。這幾年來我已經騙了不少年輕人,每個人都被我唬的一愣一愣,傻傻交出自己的錢財,等到事後才驚覺為時已晚,而我早就逃之夭夭。

 

這個暱稱叫家寶,大學一年級,沒工作,從他的網誌可以推斷出他是個媽寶,而手邊幾乎都是最新的3C產品,約出來應該也滿好騙的,他就像是溫室的花朵,需要像我這種有年紀的人給他些歷練,他才不會誤入歧途,傷害其他人。

 

現在時間是凌晨「01:30」,夜深人靜是最適合下手的,我觀察家寶的網誌已經有一個多月了,所以我大概能夠知道他的喜好、以及他生活周遭的事情。

 

最近他好像跟家人有些口角,連續兩個禮拜,他的文章都是在抱怨家中的事情,他說他真想要找個能夠陪他出去走走的朋友,不要一直待在這種高壓統治之下的家庭。

 

最近一篇,他甚至說他想要一個人搬出去住,不想跟家人住在一起,好像要去外面看看不同的東西,他快悶死了,真希望可以去透透氣。

 

在準備要跟他搭上線之前,我會常常出現在他的留言板上,看他當下寫日記的心情是什麼,我就回應些安慰或是鼓勵的話。漸進式的讓他知道有這號人物的存在,經過初步的認識後,我便準備開始執行我的遊戲了,我將他的MSN聊天室窗打開,當我輸入完訊息後,按下發送鍵,那種虎視眈眈等著獵物的心情,又讓我情慾高漲,我想日子不遠了。

 

我:「還沒睡?」

 

寶:「對呀!睡不著!」

 

我:「心情不好?」

 

寶:「嗯…還好。」

 

我:「別騙我,我都有在看你的文章。」

 

寶:「嗯…我知道呀,謝謝你這些日子的關心。唉~」

 

我:「又怎麼了?」

 

寶:「還不就是我媽,整天就叫我讀書,都上大學了,還一直把我當成小孩子看。」

 

我:「二十歲讀大學,早就是個大人了!」哼~年輕人果然都很自以為是,我心想。

 

寶:「唉~真希望有機會能夠出去走走。」

 

我:「那你就蹺課出去玩呀,反正又沒關係。」

 

寶:「蹺課?!那怎麼行!不被我媽罵死才怪!而且…」

 

我:「而且什麼?」

 

寶:「而且我一個人又不知道要去哪裡?又沒有人帶我!」

 

我:「說真的,你都二十歲了,自己已經可以做決定了,而且蹺課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,有什麼好緊張,你不也說自己是個大人了嗎?」

 

寶:「嗯…話是這麼說沒錯啦,唉呦~只是我又不知道去哪裡。」

 

我:「傳幾張照片給你看!」

 

我從資料夾中搜尋幾張照片,我居臨海邊的野薑市外圍,所以我都可以捕捉到許多海邊日落時的美景,而我也就是靠這些照片,吸引了許多沒見過世面的年輕人,讓他們沈溺於美好的幻想之中。

 

寶:「好美的夕陽!」

 

我:「對呀,很美吧!很像假的吧!」

 

寶:「真的!唉~住海邊真好。」

 

我:「想來嗎?」

 

寶:「人生地不熟,我自己一個人怎麼去!你很好笑耶!」

 

我:「我可以陪你呀!來吧!找個時間下來走走。」

 

寶:「但…我媽…」

 

我:「算了,你媽你媽…你還是回去當乖小孩吧!」

 

寶:「好…好啦!我會下去找你,反正從我家到野薑市,車程約一個小時半!那我們約什麼時候?」

 

二月23、24、25是我們見面的日子,為了要再吊他的胃口,讓他更有決心下來找我,而且還必須讓他心甘情願的掏錢買單,我故意在20號的半夜,再次開啟他的MSN視窗。

 

我:「又在熬夜!」

 

寶:「哥!好開心看到你!真期待,再三天我們就可以見面了!你有期待嗎?」打從那天約定要見面後,他就認我為乾哥,現在的小孩真的是太無腦了,連面都沒見過就這麼放心的去相信別人。

 

我:「……」

 

寶:「怎麼了?」

 

我:「我家裡有些狀況,手頭有些緊,可能沒辦法跟你出去玩了。」

 

寶:「怎麼會這樣?那怎麼辦?」

 

我:「下次吧!因為要負擔家裡的費用,身邊沒有多餘的錢。」

 

寶:「我!我可以負擔這次出去玩的費用啦!」

 

我:「那怎麼行,你又沒在工作。」

 

寶:「真的!相信我!我可以!雖然我只是拿零用錢,但我好歹有在存錢呀!等那麼久終於要見面了,突然又要取消,這樣很掃興耶!拜託啦!」

 

我:「那…好吧!等我有錢一定會還你!真不好意思!」

 

寶:「不用不好意思!誰叫你是我乾哥!」無腦的小孩上鉤了。

 

家寶他決定下來玩三天,當一次叛逆的小孩,嚇嚇他媽媽,但他卻不知道,他的第一次,也是最後一次,他將永遠消失在世界上。

 

7.

 

二月二十三號晚上,我們約在野薑火車站見面,我站在車站拱門旁,倚靠著灰石砌成的石柱。大廳上的時鐘顯示「22:30」,火車到站了,人群如洪水般從標誌著「出口」的樓梯口湧出,我兩手交纏放在胸前,右邊腳上放了一個墨綠色的背包。我從陌生的人群中尋找那熟悉的臉孔,但我也只能從照片的容貌去想像家寶應該會是什麼樣子的人。

 

這時有個人站在樓梯口對我揮揮手,我微笑著回應他,家寶到了。

 

「呼~哥哥~抱歉讓你等那麼久!」他手持一個大型帆布包,肩上也背著一個背包。

 

「還好,我也剛到。」

 

我們前往這天晚上要住宿的旅館,在旅館大廳check in之後,櫃檯小姐說要先結帳,於是我將長皮夾打開,我故意只放一千塊,刻意讓站在旁邊的家寶發覺,正當我要拿出來時,家寶馬上就制止我,直接從他皮夾掏出三千塊給小姐。

 

對我耳語,「哥!你忘了嗎?我說這次出門我會負擔費用呀!」

 

我擺出百般無奈的表情,不好意思的對他說:「這樣怎麼好?不行啦!」但其實心裡並不是這麼認為。

 

家寶篤定的說:「沒關係!就這樣啦!」

 

長夜漫漫,我們躺在床上天南地北的聊著天,但大多都是家寶在抱怨他家人的事情。其實他是一個滿無聊的人,照片上看起來滿成熟,但實際上聒噪到不行,嘴裡說出來的話都非常的幼稚。不過剛好就是這樣子的人最好騙,那我也就裝作好像對他的事情很感興趣。不時顯露出,「怎麼會這樣!你家人真過分」,或是「如果是我,我就不會這樣對你。」

我將存檔在手機裡的海邊夕陽影片拿給他看,他看了之後驚嘆連連。

 

「哥!好漂亮喔,之前只有看過你給我的照片,沒想到影片中的畫面更真實更美!」

 

「我們明天去海邊看夕陽吧!當作是我對你的補償。」

 

「唉呦!不要這樣說啦!誰叫你剛好手頭緊,這趟旅行應該算是我要你陪我的耶!當然要由我負責啦!」他依舊看著手機,低頭對我說。

 

「嗯…那我們明天就去海邊吧!」他並沒有看到我臉上的冷笑,而我又朝目標前進了一步。

 

8.

 

我們睡到正午時分才起床,離開飯店後便匆匆吃了速食店裡的餐點果腹,當我主動搶著跟他付錢時,他百般不願意。但在我的堅持下,他還是讓我付,事後,家寶一直關心的問「哥,你這樣子錢夠用嗎?不要為了幫我付錢,搞得自己沒錢呀!」

 

「不會啦!小錢我還能負擔。」我才不會沒錢,是你才會傻傻的把錢花光,我心想。

 

家寶眼神透露出不捨與感動,他說他覺得我手頭緊,還這樣幫他付錢,他真的很抱歉,也覺得很感謝。

 

我的天呀!他也真的是太好騙了,那麼會想像,那我也不用多說什麼,否認什麼!反正他都幫我鋪好梗了。

 

於是我刻意在桌子下緊握住他的手,對他說「那…我們試著交往看看吧?」

 

起先他楞住,但後來又驚又喜,笑的合不攏嘴,不斷點頭。「哥,那我們就試著交往吧!嘻~」

 

傻小子,哼~我咧著嘴對他笑著。

 

之後我們趕上下午三點半的公車,準備驅車前往海邊看日落美景,到了那裡一切都將不一樣,那是我的私人遊樂場,附近人煙稀少,平常日根本不會有什麼遊客。

 

我的心臟興奮的碰碰跳,面帶微笑的看著陽光灑落在家寶稚氣的臉龐,他就像是一隻順從主人的寵物,壓根想不到自己的下場會是如何,他一心期盼著一個能夠讓他感到快樂的人,現在,我就是那個人,而我將會把我對敏輝的恨,轉移到家寶身上,讓他提前體會到,被人傷害的痛苦。

 

一想到那種瀕臨死亡的感覺,迫不及待的我,更期待今晚的到來,準備上演一場迷人的表演。

 

9.

 

冬季黑夜來臨的較早,抵達海邊的時候已經是傍晚時分,太陽正緩慢的接近地平線。海水被日落的夕陽染上了橘紅色的顏料,餘光讓拍打在岸上的水花顯得閃閃動人。

 

我和家寶坐在沙灘上,他看得目不暇給,便拿出手機拍下這幅大自然的美景。

 

我已經在這邊住了四年,但這景色不曾讓我感到厭煩,每天的夕陽都有獨特的魅力,海洋的那一端似乎有種力量吸引著我,它會挖掘出我內心深處的感受,而我始終忘不了敏輝的容顏,那時候的我,真的好愛他,甚至願意為他赴湯蹈火在所不惜。

 

但他卻可以當著我的面,將一切斬的一乾二淨,我的心像枯萎的花朵一樣,對於愛情不再有期盼的感覺,我的恨讓我忘記了愛在萌芽時的美好,我只感到忿忿不平。淚水奪眶而出,我卻毫無知覺。

 

家寶擦拭掉我臉上的淚水,我才發現我在哭泣,他褐色的瞳孔上印著我悲傷的臉龐,他緩緩的靠近我,雙唇輕柔的貼在我的雙唇上,但我將頭撇開。

 

「我覺得還是慢慢來會比較好,我肚子餓了,我們去吃晚餐吧!」我哽咽的說。

 

我們在一間小吃店用餐,我和家寶各點了一碗鵝肉麵,他津津有味的吃著。

 

「小心點~別噎著了!」我一邊玩著湯麵裡的滷蛋,一邊跟他說。

 

「哥,這個好好吃!我從來沒有吃過。」

 

「怎麼說?」我意興闌珊的問,手邊依舊玩弄著滷蛋。

 

「我媽嫌不衛生,所以都不准我吃。」說完,他大口大口啜飲著西打。

 

「是喔…這麼可憐…」

 

「哥!你怎麼了?怎麼怪怪的?」

 

「有嗎?」我微笑看著他,同時停下手上的動作。

 

「嗯…我可能累了,今天走一整天的路。」我擺出一副很累的樣子。

 

「糟了!哥!今天晚上我們要住哪?你有訂旅館嗎?」家寶慌張的對我說。

 

「別擔心,今天晚上可以睡我家,我家就在附近。」我怡然自得的說。

 

「真的嗎?太好了!不然我還以為我們兩個人要在海邊過夜了,呵呵~」

 

「呵呵~」我乾笑著。

 

用完餐,依舊是家寶付錢,他還是老話一句,怕我沒錢過生活。他真是一個可愛又天真的小孩子,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即將發生什麼事。

 

我們徒步走回那棟離海邊約五十公尺遠的小山丘,這棟藏匿在樹林裡的房子不知道已經荒廢了多久,外面的「售」字樣招牌也早已受風吹雨打而模糊不清。

 

當初會買下這棟房子,是因為價格合理,離海邊又近。幾年前離開都市後,我與過去的朋友漸行漸遠,我只想要徹底的將過去拋棄,只是當我住到這裡,才發現那無情的海洋卻無時無刻將我過去的痛苦回憶挖掘出來,使得我徹夜難眠,痛苦不斷增生,每當我玩過一個又一個年輕人後,我可以感覺到那痛苦有漸漸消逝,至少,我已經不再是被命運支配的人,現在我可以去主宰其他人的命運。

 

我帶著家寶進到屋內,他一直說,「哥,你好厲害喔!居然有自己的房子!太厲害了!」

 

房子有兩層樓,他將行李放在房間的地板上,二樓只有一個房間以及一個儲藏室,這棟房子不大,但面海的落地窗,讓我可以在第一時間欣賞到日出日落。

 

家寶將盥洗用具從包包拿出來,我側躺在床上看電視,他突然靠過來說要幫我按摩。

 

「不要啦!我身體很臭!」我掃興的說。

 

「那…哥,不然你先去洗澡吧!」

 

「你要幫我洗嗎?」我故意說。

 

「唉呦~如果你想要的話,可以呀!」他害羞的說。

 

他扭捏的將衣服脫掉,我們光著身子走進浴室,我將蓮蓬頭打開,熱水灑落在疲憊的身軀,而他站在旁邊,遮著下體不敢靠近我。

 

「害羞喔!」我笑著說。

 

他點點頭。

 

「害羞什麼!」說完我便將他拉近水柱下,從後面環抱他,便在他耳邊說。

 

「這是你第一次嗎?」

 

他還是點點頭,這是他第一次那麼少話。

 

「哥…我…我…會怕。」他膽怯的說。

 

 

我將他推倒在床上,我看著他年輕的身材,但我卻沒有感覺到慾火焚身,只是興奮而已。

 

我親吻著他的額頭、鼻頭、嘴唇,他一定覺得很矛盾,稍早前他在沙灘上要吻我,我卻別開頭,現在卻又那麼主動。如果人不裝矜持一下,怎麼能夠人上鉤呢?

 

他雙眼緊閉,嘴唇抿成扁扁的一直線。

 

這時我順勢將身旁的枕頭直接壓在他的臉上,我雙手用力將枕頭壓住,他的四肢不斷朝天空揮動,發出悶悶的支唔聲,他的指甲刮傷我的背,我感到熱呼呼的血液從我的傷口滲出。

 

這時我感覺到的不是痛,而是有一股難以言語的熱流衝了上來,直達腦門,我趴在他身上,不斷摩擦著他的身體,雙手依舊緊壓枕頭,不讓他有絲毫喘息的空間。

 

我嘟囔著「敏輝,我愛你,你為什麼要拋棄我,為什麼!」

 

當我達到高潮之後,家寶的身子也同時停止了掙扎。

 

回神後,我發現我滿臉儘是淚水,我將枕頭丟到一旁。氣絕的家寶,兩眼上吊,張大的嘴巴再也吸不到空氣了。

 

睡著的我夢到小旋從後院的花園爬了出來,他腐爛的身軀上爬滿了蛆,左眼球只剩下被吃空的窟窿,他走進房間打開電腦。

 

半夢半醒的我隱約聽到鍵盤發出,答、答、答的聲音,敲打聲此起彼落,這時我聽到MSN即時通傳來訊息的聲音,我張開雙眼,房間裡沒有任何人,除了躺在我身旁的家寶。他的身體已經開始僵硬了,我想再過不久也會跟小旋一樣吧。

 

電腦螢幕刺眼的光芒吸引了我的注意,我光著身體走到電腦桌前,訊息傳來。

 

「你也是常常熬夜嗎?」

 

我一頭霧水看著之前聊天的歷史訊息,我跟這名網友已經認識將近兩個月,但我卻一點印象也沒有。

 

「哈囉!你還在嗎?」

 

我熟練的敲打鍵盤。

 

「還在呀!」我說

 

「我們認識了這麼久,我都還不知道怎麼稱呼你?」

 

我愣在那邊,看著游標抖動著,我今天才看到這個網友,他說的話也太詭異了吧!但我又不想錯過機會!

 

「既然都在半夜見面,你就叫我貓頭鷹吧!」

 

只是我沒發現,小旋站在我的後面,他的舌頭垂到下巴,頸部的勒痕比之前更深更黑,而我不知道的是,這次的目標是他找的,因為他的恨,也開始滋長了。


第一章結束...


接續「第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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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小豪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